5月16日,上海一廠房墻體倒塌,搜救被困人員25 人,10人死亡,下面嵐禾為大家介紹,建筑新建、改造、擴建,如何預防坍塌事故:
1:上海市應急管理局通報,5月16日中午11時20分,長寧區昭化路148號,近定西路發生一起廠房坍塌事故,現場多人被埋;
2:截至17日凌晨1時45分,現場搜救工作已基本完成,發現被困人員25人,其中10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如何預防
為預防坍塌事故發生,貫徹、執行《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方案
1、凡從事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施工的單位,應當遵守本方案;
2、本方案所稱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基礎樁壁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失穩坍塌、及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包括施工圍墻)倒塌等;
3、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指定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01: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建筑工作特點,編制預防坍塌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監督實施。
4、基坑(槽)、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筑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編制施工方案;
01:單位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主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
5、土方開挖前,施工單位應確認地下管線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護要求后,制定防護措施,經項目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作業;
01:土方開挖時,施工單位應對相鄰建(構)筑物、道路、管線的沉降和位移情況進行觀測。
6、施工單位應編制深基坑(槽)、樁基等專項施工方案,并在作業前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01:本規定所稱深基坑(槽),是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槽),或者深度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槽)。
7、施工單位應作好施工區域內,臨時排水系統規劃,臨時排水不得破壞相鄰建(構)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邊坡;
01:在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可能發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時,應由設計單位確定排水方案;
02:場地周圍出現地表水匯流、排瀉或地下水管道滲流時,施工單位應組織排水,對基坑采取防護措施;
03:開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和基礎樁時,施工單位應合理選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8、基坑(槽)設置坑(槽)壁支撐時,施工單位應根據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鄰建(構)筑物等情況設計支撐;
01:拆除支撐時,應按基坑(槽)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防止邊坡塌方或相鄰建(構)筑物產生破壞,必要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9、基坑(槽)和基礎樁孔邊堆置各類建筑材料的,應按規定距離堆置;
01:各類施工機械距基坑(槽)和基礎樁孔邊的距離,應根據設備重量、基坑(槽)和基礎樁的支護、土質情況確定,并不得小于1.5M。
10、基坑(槽)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攀登設施及專用通道,作業人員不得攀爬模板、腳手架等臨時設施。
11、機械開挖土方時,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機械作業范圍內,進行清理或找坡作業。
12、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施工時,施工單位應根據地質勘察資料編制施工方案,單位主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主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
01:施工時應遵循自上而下的開挖順序,嚴禁先切除坡腳;
02:爆破施工時,應防止爆破震動影響邊坡穩定。
13、施工單位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內造成邊坡塌方或土體破壞;
01:基坑(槽)開挖后,應及時進行地下結構和安裝工程施工,基坑(槽)開挖或回填應連續進行;
02:在施工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坑(槽)壁的穩定情況。
14、模板作業時,施工單位對模板支撐,宜采用鋼支撐材料作支撐立柱,不得使用銹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松動的鋼支撐材料作立柱;
01: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并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的沉降量;
02:支撐立柱基礎為泥土地面時,應采取排水措施,對地面平整、夯實,并加設滿足支撐承載力要求的墊板后,方可用以支撐立柱;
03:斜支撐和立柱應牢固拉接,形成整體。
15、基坑(槽)和基礎樁施工及模板作業時,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指揮、監護,出現位移、開列及滲漏時,應立即停止施工,將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待險情排除后,方可作業。
16、樓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機具或其他物料時,施工單位應嚴格控制數量、重量,防止超載;
01:堆放數量較多時,應進行荷載計算,并對樓面、屋面進行加固。
17、施工單位應按地質資料和設計規范,確定臨時建筑的基礎形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01:施工現場,臨時建筑與建筑材料等的間距,應符合技術標準。
18、臨時建筑外側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單位應采取加固措施;
01:禁止在施工圍墻墻體上方、或緊靠施工圍墻架設廣告、或宣傳標牌;
02:施工圍墻外側應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積土方、貨物等的警告提示。
19、施工現場使用的組裝式活動房屋,應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組裝后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能使用;
01:搭設在空曠、山腳等處的房應采取防風、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20、雨期施工,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的排水系統,進行檢查和維護,保證排水通暢;
01:在傍山、沿河地區施工時,應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
02:深基坑特別是穩定性差的土質邊坡,施工方案應充分考慮雨季施工等誘發因素,提出預案措施。
21、冬季解凍期施工時,施工單位應對基坑(槽)、和基礎樁支護進行檢查,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施工。
溫馨提示
在文章的最后為大家總結,為預防坍塌事故發生,貫徹、執行《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確保施工安全,按照以上方案執行,以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