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是對公辦學校的有效補充,隨著國家大力發展教育,民辦教育也如雨后春筍一樣越來越多,下面嵐禾設計為大家分析,辦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哪些手續和資質: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具備條件
1: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
2:擬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3: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4: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校舍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于80%;
5: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6: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成人數應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7: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8: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或方案;
7:有2名以上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
10:有一定數量與開辦專業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師;
11:2名以上專職行政管理人員。
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申請
1:申請舉辦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申辦者向擬設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
2:凡申請舉辦衛生、體育、保安等內容的教育機構,須先經區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辦學申辦報告
1: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和學校名稱、辦學校址、經費籌措來源及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
2: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舉辦者資格證明文件
1:單位舉辦者應提交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舉辦者應提交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相關證明文件
1: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檔案關系所在單位意見;
2: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及理事(董事)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擬聘財會人員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
5: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辦學場地證明
1: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2: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和租賃期限)、消防治安、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民教育培訓機構章程內容
1:機構名稱、辦學地址;
2:辦學宗旨、內容、規模、層次、形式等;
3:資產數額、來源、性質等;
4: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資人是否要求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條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學校應規定的其他事項。
教學計劃
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聯合辦學協議
聯合出資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提交經過公證的聯合辦學協議,并寫明出資數額、方式和各自權利、義務,爭議調解解決方式等。
名稱
名稱一般應為“XX培訓 (專修、研修、自修、補習、輔導)學?;蛑行?rdquo;, 不得稱做 “XX學院”,名稱前須冠以“XX區(縣)”的字樣。
國家、省、市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設立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溫馨提示
在文章的最后為大家總結,建議大家還是去當地的教育機構去看看,因為每一個地方對于教育的規定都不太一樣,特別是對于辦學面積的要求,以上僅供參考,實際以當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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